一、用人单位可在哪些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可在以下情形解除劳动合同:一是劳动者有过错,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欺诈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无过失性辞退,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订立劳动合同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三是经济性裁员。
二、用人单位可以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一般情况下,符合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不能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以下情形,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其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违规违纪等法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自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三、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形
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分即时解除和预告解除。
即时解除情形包括: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预告解除情形有: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在探讨用人单位可在哪些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问题时,我们知道了一般包括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多种情况。但实际应用中,很多细节容易被忽视。比如,当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并且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才行。又或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也至关重要。若您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所需证据、合法程序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寻求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消除您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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