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属于侵权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侵权行为实施地一般指医疗机构所在地,因为医疗行为是在该医疗机构内实施的;侵权结果发生地通常也是患者接受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所在地,但如果患者因医疗损害在其他地方产生严重后果,该地也可能成为侵权结果发生地。被告住所地则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若医疗机构有多个办事机构,以其登记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准;未登记的,以其实际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准。你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二、医疗损害责任无过错是否担责
在医疗损害责任中,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过错才承担赔偿责任。不过,《民法典》规定了三种特殊情形适用过错推定,患者无需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若医疗机构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要担责: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是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是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另外,《民法典》还规定了医疗产品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所以,医疗损害责任通常需有过错才担责,但在特定情况无过错也可能担责。
三、医疗损害责任举证责任如何分担
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举证责任分担如下:-患者举证:患者需对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事实予以证明,并对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例如,患者要提供病历、诊断证明等证明就诊及损害情况。-医疗机构举证:在特定情形下适用过错推定,即患者证明存在《民法典》规定的情形,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此时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需举证自己无过错。此外,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是个关键问题。一般来说,这类纠纷通常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在医疗纠纷中,医院所在地往往就是被告住所地。而侵权行为实施地可能是医疗行为发生的具体地点,侵权结果发生地则可能是患者最终受到损害的地点。要是你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管辖方面还有诸如如何确定具体的侵权行为地,或者不同地区法院管辖规定差异等疑问,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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