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的
工伤认定需符合法定条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以及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也应认定为工伤。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同样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等视同工伤。但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
二、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是多长时间
工伤认定时间限制分两种情况。
一是用人单位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是特殊主体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三、工伤认定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工伤认定的举证责任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但存在特殊规定。
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据证明职工不属于工伤的情形,比如证明职工不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等。若用人单位不提供证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职工或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基本材料。若职工无法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可先通过劳动仲裁等程序确定劳动关系。
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呢?除了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等常见要素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比如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另外,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也应被认定为工伤。你对工伤认定条件还有其他疑问吗?比如一些较为复杂的工作场景下的工伤认定标准。若想进一步深入了解工伤认定相关事宜,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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