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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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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7 · 1762人看过
导读: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时效一年。实践中有按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每月双倍工资在次月发薪日起一年内主张)和从最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两种情况,目前司法实践倾向逐月起算,劳动者应及时主张权利,以防超时效致诉求不被支持。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咋算

一、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咋算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时效为一年。 实践中,双倍工资仲裁时效起算点有两种情况。一是按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每月的双倍工资应在次月发薪日起一年内主张。二是从最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即自用工之日满一年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一年仲裁时效。 目前司法实践倾向于前者,即逐月起算仲裁时效。劳动者要及时主张权利,避免因超过仲裁时效,导致双倍工资诉求无法得到支持。

二、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何时结算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实践中,仲裁时效计算有两种方式。一是逐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二是从最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大部分采用后一种,即从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最后一个月届满之日起算一年。超过仲裁时效,若对方提出时效抗辩,劳动者请求可能不被支持。

三、未签劳动合同是怎么规定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权益,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当探讨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咋算时,要知道其起算点较为关键。一般从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在实际情况中,如果用人单位一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会持续计算。比如,劳动者在工作一段时间后才发现未签合同,那仲裁时效就从其发现之时开始。若后续用人单位仍未补签合同,时效也会相应延续。对于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的计算细节,你还有疑问吗?若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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