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财产过了三年还能从新分割吗
一般情况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后,若无欺诈、胁迫等情形,无法重新分割。但存在特殊情况:若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另一方发现后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可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时未处理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可随时要求分割。
过了三年是否能重新分割,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若存在上述可重新分割的法定事由且在诉讼时效内,可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
二、离婚财产过户申请资料有哪些
离婚财产过户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协议离婚过户需提交: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若经公证则效力更强;2.离婚证及复印件;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4.房产证;5.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诉讼离婚过户要准备:1.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2.判决书中如有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事项,需提交协助执行通知书;3.房产证;4.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准备好上述资料后,双方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三、离婚财产过户公证有效吗
离婚财产过户公证是有效的。公证是对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在离婚财产过户中进行公证,能增强相关协议或行为的证明力。
不过,公证本身并不直接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即便对离婚财产过户进行了公证,若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财产所有权在法律上并未真正转移。
所以,公证可作为一种证据,证明双方对财产过户的约定是真实、合法的,但要实现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仍需及时办理过户登记。
当探讨离婚财产过了三年还能否重新分割时,这涉及到诸多具体情形。比如,如果存在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即使过了三年,另一方发现后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如果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也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新分割财产。你是否对离婚财产重新分割存在疑问呢?若有关于离婚财产重新分割的其他困惑,比如如何收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上述不当行为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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