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批准逮捕后退侦程序是怎样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退侦,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对被逮捕的人继续侦查,在两个月内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中认为证据不足需补充侦查的,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自行侦查。
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期限为一个月。公安机关应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并移送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若二次补充侦查后,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是否一定会起诉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并非一定会起诉。批准逮捕只是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表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等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
是否起诉需依据法律和事实综合判断。根据规定,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作出起诉决定。但存在几种不起诉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所以,批准逮捕后仍有不起诉的可能。
三、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如何走取保候审流程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首先,应准备书面取保候审申请书,阐明申请理由及拟采取的保证方式,如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然后,将申请书提交给执行逮捕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在三日内作出决定。若同意取保候审,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之后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理完手续后即可被释放。
若公安机关不同意取保候审,会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如对决定不服,可通过合法途径申诉。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退侦程序是怎样的呢?首先,检察院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应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退侦期间,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收集证据,完善案件材料。如果二次补充侦查后,公安机关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而对于被害人来说,若对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你是否对检察院批准逮捕后退侦程序还有其他疑问呢?若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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