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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写永久使用无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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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4 · 1470人看过
导读:土地承包合同写明“永久使用”通常无效。《农村土地承包法》对不同类型土地承包期有明确规定,如耕地三十年、草地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三十年至七十年等。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约定“永久使用”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可能需返还财产,过错方赔偿损失,土地承包合同应依法律规定期限约定。
土地承包合同写永久使用无效吗

一、土地承包合同写永久使用无效吗

土地承包合同写明“永久使用”一般是无效的。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不同类型土地的承包有明确期限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承包人仅享有一定期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约定“永久使用”,违背了上述法律关于承包期限的强制性规定。一旦合同被认定无效,可能需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所以,土地承包合同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进行约定。

二、土地承包合同是否允许撤销法律规定

土地承包合同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允许撤销。依据《民法典》规定,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也可请求撤销;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撤销权应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通常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期限几年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期限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诉讼时效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情形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当探讨土地承包合同写永久使用是否无效时,我们要明确,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这种永久使用的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必然是无效的。而且,无效的合同会引发一系列问题,比如合同双方需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若一方因履行合同遭受损失,过错方还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在处理这类涉及土地承包合同的纠纷时,会面临诸多复杂情况。要是你对土地承包合同无效后的财产返还、损失赔偿等问题存在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帮你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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