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设赌场罪没钱退赃出来后还要退吗
开设赌场罪没钱退赃,出来后仍需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退赃是犯罪分子的法定义务,不会因暂时无财产可供退赔而免除。
法院在判决时会责令退赃,若服刑期间未退,刑罚执行完毕后,司法机关仍有权追赃。一旦发现犯罪分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会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而且,未退赃情况可能影响犯罪分子的信用记录,在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受限。所以,即使服刑结束,也应积极履行退赃义务。
二、开设赌场罪追诉有哪些规定
开设赌场罪追诉依据《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法定最高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
开设赌场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此情况追诉时效为五年;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诉时效为十年。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三、开设赌场罪入罪条件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开设赌场罪的入罪条件如下:
1.行为条件:包括建立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设定赌博方式并提供赌具、筹码等组织赌博;或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如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
2.情节条件: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或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或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或组织我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
只要满足上述行为与情节条件,即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
当探讨开设赌场罪没钱退赃出来后还要退吗这个问题时,要知道即使当时没钱退赃,出来后仍需退还。退赃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不会因暂时没钱而免除。后续若有经济能力,司法机关有权随时要求退赃。退赃不仅有助于减轻犯罪人的量刑情节,也是对受害者权益的一种弥补。对于退赃的具体流程、如何确定退赃金额以及没钱退赃会面临怎样更详细的法律后果等,你是否还有疑问呢?若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全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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