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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强险赔偿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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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13910人看过
导读: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损失。2、被保险人所有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财产遭受损失。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通讯或网络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损失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贬值因价值降低造成损失等其各种间接损失。4、因交通事故产生仲裁或者诉讼费用及其相关费用。
机动车交强险赔偿有哪些

一、机动车交强险赔偿方式有哪些

交强险”总共分两种赔偿方式,即“有责赔付”和“无责赔付”。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即不管被保险机动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是次要责任,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赔偿额均是一样的,均不需按责任比例划分赔偿,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才需按责任比例划分赔偿。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交强险”采取定额式保险方式,被保险人没有选择权,只有一档标准来投保,即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承担的赔偿限额分别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当被保险人无责任时,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由于一辆机动车只能投保一份“交强险”,不能重复保险,所以即使投保多份也只能获得一份保险保障。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交强险”的各项限额不足以保障其面临的风险,被保险人可以再购买商业保险作为其补充。

二、交强险包括哪些内容

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包含物质损失和人身伤害相关条款。国务院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交强险执行全国统一责任限额、统一基础费率和统一保单条款。

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

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42小类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显示,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050元;6座以下营业出租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800元;10吨以上营业货车,交强险保费定为4480元;50CC-250CC摩托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80元等。

交强险属于我国强制机动车车主购买的一种保险,能够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的时候,适当转移车主的风险。根据法律的规定机动车交强险赔偿方式分为两种,即“有责赔付”和“无责赔付”。在不同赔偿方式下,具体的赔偿限额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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