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的管辖是什么
民事诉讼管辖指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主要分为以下几类:级别管辖:根据案件性质、影响范围等,划分上下级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如基层法院管辖一般一审民事案件,重大涉外案件等由中级法院管辖。地域管辖:又分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特殊地域管辖适用于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特定类型案件,如合同纠纷可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专属管辖:法律规定某些特定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如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协议管辖: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二、民事诉讼的举证期是多长时间
民事诉讼中,举证期限的确定有两种方式。一是法院指定,二是当事人协商并经法院准许。
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举证期限可以由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十五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超过七日。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法院会根据申请适当延长。若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法院会责令说明理由;拒不说明或理由不成立的,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不予采纳该证据,或采纳但予以训诫、罚款。
三、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民事诉讼受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纠纷,如合同纠纷,涵盖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因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引发的争议;还有侵权损害赔偿纠纷,像产品质量侵权、交通事故侵权等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情况。
2.人身关系纠纷,例如婚姻家庭纠纷,包括离婚、抚养权争夺等;以及人身侵权纠纷,如名誉权、肖像权受到侵害等。
3.其他法律规定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的纠纷,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死亡案件等非讼案件。
需注意,受理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即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且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的管辖至关重要,它明确了案件应由哪个法院受理。除了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等常见类型,还有专属管辖等特殊规定。比如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就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复杂的民事诉讼中,准确确定管辖法院能避免因管辖错误导致的时间和精力浪费。要是你对民事诉讼的管辖范围、不同类型案件的管辖依据,或者如何判断具体案件应由哪个法院管辖等还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读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种要点,为你在法律问题上指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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