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审查结束出具不起诉决定后咋办
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不同主体有不同应对方式:对于被不起诉人,若在押应立即释放。被不起诉人若对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作出的酌定不起诉决定不服,可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检察院申诉。被害人若不服,可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不经申诉,直接向法院起诉。公安机关若认为不起诉决定有错误,可要求复议;若意见不被接受,可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
二、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有啥流程
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流程如下:
首先是受理。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法定期限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并移送提请批准逮捕书等材料,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受理。
接着是审查。检察院审查逮捕部门指定办案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是否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等方法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等。办案人员审阅案卷材料、提讯犯罪嫌疑人,必要时听取辩护律师意见。
然后是决定。经审查,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由检察长决定批准逮捕;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最后是执行。检察院作出决定后,公安机关应立即执行,并及时通知检察院执行情况。
三、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的上限为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若检察院审查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所以,综合计算,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上限一般为六个半月。
检察院审查结束出具不起诉决定后,后续还有一些情况值得关注。一方面,被不起诉人如果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另一方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不起诉决定意味着案件不再进入审判程序,但公安机关如果认为不起诉决定有误,可以要求复议,若意见不被接受,还可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此外,被害人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也有相应的救济途径。您是否正面临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后的种种疑问呢?要是对后续的处理流程、自身权益维护等还有困惑,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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