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销售有毒害食品罪的规定有什么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作出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该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即构成犯罪,造成严重后果会加重处罚。
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数额少咋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即构成犯罪。
即便数额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司法实践中,数额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能不构成犯罪,但会面临行政处罚。
三、生产销售有害食品如何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即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等在相关司法解释中有具体界定,比如造成轻伤以上伤害、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属于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有毒害食品罪有着诸多明确规定。首先,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即构成此罪。其量刑会根据犯罪情节轻重有所不同。比如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会面临较重刑罚。若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你是否对生产销售有毒害食品罪的具体量刑、认定标准等还有疑问呢?若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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