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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形可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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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1 · 1495人看过
导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有三种情形。一是劳动者过错性解除,如严重违反规章等,用人单位可即时解除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非过错性解除,包括劳动者患病等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需提前通知或额外支付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三是经济性裁员,企业经营困难等法定情形下履行程序后可裁员并支付补偿。
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形可解除合同

一、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形可解除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可在以下情形解除合同: 1.劳动者过错性解除: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等情形,用人单位可即时解除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非过错性解除: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此情形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 3.经济性裁员:企业经营困难等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履行法定程序后可裁员并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在何种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可解除劳动合同: 1.即时解除:劳动者有严重过错,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欺诈胁迫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预告解除: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此时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3.经济性裁员:企业符合破产重整、经营困难等法定情形,可按程序裁员。

三、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40条(无过失性辞退)、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若女职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除女职工有严重过错等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解除,女职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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