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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后伤残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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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1 · 2041人看过
导读:职工发生工伤,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在停工留薪期满时做。停工留薪期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通常不超12个月,严重或特殊情况可延长但不超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自鉴定结论作出1年后,若伤残情况变化,工伤职工等可申请复查鉴定。
工伤认定后伤残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

一、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在停工留薪期满时做鉴定。 停工留薪期时长依据工伤职工受伤部位和程度等,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通常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12个月。 若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此外,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二、工伤认定后工资如何计算

工伤认定后,工资计算分两种情况。 停工留薪期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指正常出勤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补贴等。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有特殊情况,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12个月。 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工伤认定后何时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在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领取。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通常,在完成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不同地区在申请流程和支付时间上可能存在差异,一般审核通过后会在一定期限内拨付。

工伤认定后伤残鉴定时间的规定至关重要。一般来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但具体的时间节点并非固定不变。不同地区、不同工伤情形可能会有差异。例如,有些复杂伤情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恢复稳定才能进行鉴定。而且,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等若对鉴定时间有疑问,相关法律法规也有明确的处理方式。你在工伤认定后,是否对伤残鉴定时间拿捏不准呢?如果还有关于工伤认定后伤残鉴定时间规定的其他疑问,比如鉴定流程中的细节、鉴定结果的后续影响等,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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