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诉讼中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
在刑事诉讼中,一般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这是因为刑事诉讼主要目的是惩罚犯罪、保障社会秩序,犯罪行为已受到刑事制裁,这本身具有一定抚慰被害人精神创伤的作用。
不过,如果犯罪行为造成物质损失,被害人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若犯罪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取得谅解,在量刑时可作为从轻情节考虑。
二、刑事诉讼中证据不足的标准是什么的
在刑事诉讼里,证据不足尚无统一、绝对标准,司法实践通常从以下几方面判断:
首先,定罪证据存在疑问且无法查证属实。若证据来源不明、内容存矛盾或与其他证据冲突,又无法通过进一步调查核实,就属于证据有疑问且无法查实。
其次,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矛盾,且无法合理排除。当不同证据对同一事实描述不同,又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时,意味着证据的证明力存疑。
再者,全案证据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无法得出唯一、排他的结论。认定犯罪需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链条锁定犯罪事实,若无法排除其他可能性,就属于证据不足。
最后,根据现有证据无法认定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犯罪的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等构成要件都需有证据支撑,缺少关键证据导致要件事实无法认定,也属于证据不足。
三、刑事诉讼中拘传之前是否都需先传唤
刑事诉讼中,拘传之前并非都要先传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传唤到指定地点讯问,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可拘传。但这并不意味着拘传必须以传唤为前置程序。
在司法实践中,若犯罪嫌疑人存在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等紧急情况,或有迹象表明其可能逃避侦查,即使未经过传唤,司法机关也可直接适用拘传措施,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以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在探讨刑事诉讼中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时,我们了解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但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在一些因犯罪行为致使被害人遭受精神损害的案件中,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结果。若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残疾,或致使被害人死亡,这种情况下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可能会获得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你对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相关问题是否还有疑问呢?要是对如何主张、主张的具体流程等存在困惑,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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