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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委托民事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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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0 · 1144人看过
导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可委托民事诉讼代理人的主体包括:当事人(原告、被告);法定代理人,即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共同诉讼人(必要、普通);第三人(有、无独立请求权)。委托时要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哪些人可以委托民事诉讼代理人

一、哪些人可以委托民事诉讼代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主体可委托民事诉讼代理人: 1.当事人:民事案件的原告、被告,他们为维护自身权益,有权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 2.法定代理人: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可代其委托诉讼代理人。 3.共同诉讼人:包括必要共同诉讼人和普通共同诉讼人,能各自委托代理人,也可共同推选代表委托。 4.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若涉及自身利益,也能委托代理人。 需注意,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二、哪些人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一般而言,以下几类人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首先,合同当事人有权主张。因为合同直接约束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若合同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 其次,利益受损害的第三人也能主张。当合同当事人的行为损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时,第三人可基于其受损权益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比如,甲和乙恶意串通签订合同,低价转让甲的房产给乙,损害了甲的债权人丙的利益,此时丙就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

三、哪些人可以代收诉讼文书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人员可以代收诉讼文书: 1.同住成年家属:受送达人是公民的,其同住成年家属可以代收,但离婚诉讼中,不能由对方当事人代收。 2.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若受送达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或人民法院指定的代理人可以代收。 3.诉讼代理人:受送达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由其诉讼代理人代收。 4.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等: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代收。

当我们探讨哪些人可以委托民事诉讼代理人时,除了法律规定的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等常见主体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值得关注。比如,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但监护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协助处理相关事宜。另外,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也可以成为委托诉讼代理人。这些特殊主体在委托民事诉讼代理人时,有着各自不同的条件和程序。你是否对这些主体委托代理人的具体细节存在疑问呢?如果想深入了解委托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更多相关问题,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提供准确详尽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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