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外执行是当庭宣判还是要申请执行
监外执行并非当庭宣判,也不是普通的申请执行程序。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在符合法定情形时,暂予在监外执行刑罚。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般是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由执行机关(监狱、看守所等)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如果是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所以,监外执行既不是当庭宣判内容,也不是简单申请就能执行,而是需符合法定条件并经相应机关审批。
二、监外执行是否可以抵刑期
监外执行一般可以抵刑期。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情形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计入执行刑期。
但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所以,正常情况下监外执行能折抵刑期,不过存在违法情形时则会有不同处理。
三、监外执行是自己申请还是请律师申请
监外执行既可以由罪犯本人申请,也可以由其请律师申请。根据《刑事诉讼法》,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若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等情形,可申请监外执行。
罪犯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都有权提出申请。若罪犯请了律师,律师也能以其专业能力和法律知识,协助收集、整理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证据材料,依据法定程序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实践中,律师在申请过程中能发挥重要作用,帮助当事人更高效、规范地完成申请流程。
当探讨监外执行是当庭宣判还是要申请执行时,我们了解到监外执行通常不是当庭宣判的。它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经过法定程序申请。监外执行的申请往往涉及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罪犯的身体状况、有无再犯可能性等。若你对监外执行的申请流程、所需材料或者申请被驳回后的救济途径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准确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详细且权威的指导,帮你明晰监外执行相关法律问题,为你在法律困惑中找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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