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总承包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吗
工程总承包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优先受偿权的行使需满足一定条件,主体上,需是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工程性质上,不宜折价、拍卖的工程,如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建设工程不适用。行使期限方面,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
承包人可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此规定旨在保障承包人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二、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诉讼期多久
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若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若发生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情形,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当发生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时,权利人应及时主张权利,避免因诉讼时效经过而丧失胜诉权。
三、工程总承包合同怎么解除
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当条件成就时,一方或双方可行使解除权。另外,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则需满足法定情形,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
解除合同应遵循一定程序,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若对方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在探讨工程总承包价款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这个问题时,我们明确了相关规定与条件。工程总承包价款在符合法定情形下是享有优先受偿权的。然而,实际情况中,还有一些与之相关的细节值得关注。比如,在行使优先受偿权的过程中,具体的程序是怎样的?遇到发包方以各种理由阻碍行使该权利时,又该如何应对?这些都是关乎工程总承包方切实利益的关键问题。若您对这些拓展问题仍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深入了解工程总承包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更多情况,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且全面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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