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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抵押担保的期间可以转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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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08 · 1976人看过
导读:不动产抵押担保期间抵押物一般可转让。《民法典》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转让,另有约定从其约定。转让应通知抵押权人,可能损害抵押权时,抵押权人可要求提前清偿或提存价款,价款超债权部分归抵押人,不足由债务人清偿。若抵押合同约定不得转让,擅自转让可能违约,抵押权人可追究责任。
不动产抵押担保的期间可以转让吗

一、不动产抵押担保的期间可以转让吗

不动产抵押担保期间,抵押物一般可以转让。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若转让行为可能损害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可要求抵押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转让价款。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不过,若抵押合同明确约定不得转让抵押不动产,抵押人擅自转让的,转让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违约,抵押权人可追究抵押人的违约责任

二、不动产抵押协议的管辖法院究竟是哪里

不动产抵押协议发生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如下: 若当事人在抵押协议中约定了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且该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应按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若没有约定管辖,则按照法定管辖确定。因不动产抵押协议纠纷提起的诉讼,属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民法院管辖。同时,若涉及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抵押协议纠纷是否适用专属管辖存在一定争议,实践中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判断。

三、不动产抵押合同有哪些规定

不动产抵押合同是当事人设立不动产抵押权的协议。订立不动产抵押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内容一般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名称及状况、担保范围等。 不动产抵押合同成立且生效后,抵押权并不必然设立。以不动产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若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抵押合同效力债权人可依据有效合同要求抵押人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抵押合同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此类流押条款无效。

当探讨不动产抵押担保的期间是否可以转让时,我们知道这其中涉及诸多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要点。在抵押担保期间转让不动产,不仅要考虑抵押权的影响,还需遵循相关的转让程序。比如,转让是否需提前通知抵押权人,以及抵押权人对于转让的态度等。若转让过程不符合规定,可能引发一系列法律纠纷。你是否正在面临不动产抵押担保期间转让相关的难题呢?要是对转让的具体条件、手续办理或者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还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读,帮你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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