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法关于合同的解除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法》,合同解除情形分协商解除、用人单位解除和劳动者解除。
协商解除指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用人单位解除又分三种情况。一是过失性辞退,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二是非过失性辞退,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三是经济性裁员。
劳动者解除方面,一般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或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劳动,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报酬等侵害劳动者权益时,劳动者可随时解除。
二、劳动法关于一个月代通知金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情形包括: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代通知金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需注意,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适用代通知金规定,而应支付赔偿金。
三、劳动法关于经济补偿金年限如何算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年限计算如下:
一般情况下,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作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劳动法关于合同的解除情形有多种。除了常见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预告解除、用人单位即时解除等,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解除合同,需满足特定条件并履行法定程序。当合同解除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何界定,工资结算、经济补偿等问题又该如何处理呢?这些都是与合同解除紧密相关的重要方面。若你对劳动法中合同解除的具体情形及后续相关问题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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