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构成要素如下:
主体
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都可构成本罪。
主观方面
表现为故意,通常是出于营利目的,但营利目的并非本罪的必备要件。即明知是劣药而进行生产、销售。
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利。
客观方面
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劣药”指依照《药品管理法》属于劣药的药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一般指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等。
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客体方面,该罪侵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利。客观上,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且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一般指造成轻伤、重伤或其他严重后果。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单位也能成为犯罪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劣药而生产、销售,过失不构成本罪。若生产、销售劣药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但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依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四要件如下:
主体方面,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该罪主体。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目的,但营利与否不影响定罪。
客体方面,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国家制定了严格管理制度,而假药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甚至损害。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假药是指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只要实施了生产或销售假药的行为,不论是否造成危害后果,均可能构成该罪。
在探讨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构成要素有哪些时,我们了解到其包括多个关键方面。从主观上来说,行为人需具有故意心态,即明知是劣药而进行生产或销售。客观上则表现为实施了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且该行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那么,如果在生产、销售劣药过程中,只是部分环节存在问题,比如原料采购有瑕疵但未实际造成严重危害,这又该如何认定呢?或者,若有人认为自己生产销售的并非劣药,却被指控,这种情况又该如何应对?对于这些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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