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到达检察院后怎么走程序
刑事案件移送检察院后,通常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审查受理:检察院会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属于本院管辖,材料是否齐全等。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2.审查起诉:检察院会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审查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等。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3.决定是否起诉:审查结束后,检察院根据情况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作出起诉决定;若存在法定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作出不起诉决定。
4.提起公诉:决定起诉的,检察院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法院。
二、刑事案件到了司法局,法院还会判刑吗
刑事案件到司法局通常是进行社区矫正评估调查,一般是法院在考虑适用非监禁刑(如缓刑)时,委托司法局对被告人进行调查评估。这并不意味着法院不会判刑。
法院是否判刑需依据具体案情、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判定。若经审理,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且应承担刑事责任,法院会作出有罪判决并量刑,可能判监禁刑,也可能判非监禁刑。只有在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定情形下,法院才不会判刑。所以,刑事案件到司法局后,法院仍有可能判刑。
三、刑事案件到法院还要走哪些程序
刑事案件到法院后,大致有以下程序:
1.庭前准备:法院会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确定开庭时间、地点,并通知检察院、当事人、辩护人等。若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符合条件的,法院应为其指定法律援助律师。
2.开庭审理:包括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庭调查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双方出示证据并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发表意见。
3.评议和宣判:合议庭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评议,作出判决。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分为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当庭宣判的,应在五日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送达。
刑事案件到达检察院后,后续程序至关重要。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若提起公诉,案件将进入法院审判阶段。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享有一系列诉讼权利。比如,有权获得辩护,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且,审判会依据法律和证据公正裁决。如果您对刑事案件到达检察院后的具体程序、被告人权利保障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助您明晰整个法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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