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伤残鉴定所需手续有哪些
医疗事故伤残鉴定需按以下步骤办手续:
首先,准备材料。包括患者身份证、病历资料(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等)、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若委托鉴定,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其次,选择鉴定机构。可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也可患方在卫生行政部门处理过程中申请鉴定。
然后,提出申请。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需达成一致后向医学会提交鉴定委托书等材料;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医疗机构报告或当事人申请后委托。
最后,缴纳鉴定费。一般由申请方预先缴纳,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的,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支付。
二、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能否重新评定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可以重新评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再次鉴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
此外,如果存在鉴定程序严重违法,比如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鉴定过程违反法定程序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也可在诉讼中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不过,是否准许重新鉴定由法院决定。
三、医疗事故伤残四级赔偿标准是啥
医疗事故四级伤残不构成残疾,但可主张其他赔偿。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交通费:按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6.住宿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医疗事故伤残鉴定所需手续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问题。当了解了这些手续后,我们还需知道鉴定后的赔偿流程如何进行。比如赔偿项目包括哪些,是仅涵盖医疗费用、误工费,还是另有其他。另外,若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又该通过怎样的合法途径去申诉。这些拓展问题都与医疗事故伤残鉴定所需手续紧密相关。如果你在医疗事故伤残鉴定手续方面还有任何疑问,或者对其后续的赔偿流程、申诉途径等存在困惑,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详细且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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