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视居住日期的计算方法包括哪些
监视居住的日期计算分两种情况。其一,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限从对其宣布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不间断计算,直至期满。其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的期限也从采取该措施之日起算。若之后被判处管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但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的,不能折抵刑期。需注意,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二、监视居住日期如何计算和结束
监视居住的期限从执行机关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布监视居住决定之日起计算。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监视居住结束的情形主要有:一是期限届满,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二是案件情况发生变化,比如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被依法逮捕等,此时应及时解除监视居住措施。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监视居住日期是如何计算的
监视居住的日期从宣布并开始执行监视居住措施之日起计算。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结束时,应当及时解除并通知相关人员。
监视居住日期的计算方法包括哪些?这一问题的答案在正文中已有阐述。在此基础上,我们进一步拓展。比如,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违反规定的后果是什么呢?这涉及到可能会被取消监视居住,重新采取更为严格的强制措施。另外,监视居住日期的计算对案件的侦查期限又有怎样的影响呢?了解这些拓展内容,能让您更全面地认识监视居住相关法律规定。若您对监视居住日期计算方法及这些拓展问题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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