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晨骋律师,就职于江苏和兑律师事务所。在经济纠纷案件处理方面,他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与高度的敬业精神。
在一起追收未缴出资纠纷案件中,顾律师受江苏XX公司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当时,该公司因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顾律师深入研究案件事实与相关法律规定,通过细致梳理公司工商资料及账册资料,发现被告任X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被告朱XX作为公司股东,二人存在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2017年公司股东会决议增资,明确了二人的增资出资义务,然而至今他们都未履行。并且,任X在明知朱XX未履行增资出资义务的情况下,还接受了其转让的部分股权。
顾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向法院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朱XX立刻履行1162.2万元的出资义务,被告任X立刻履行327.8万元的出资义务,任X在1160万元范围内对朱XX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律师费用。
庭审过程中,顾律师逻辑清晰地阐述观点,对各项证据进行精准分析。尽管被告任X、朱XX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但顾律师凭借充分的准备和有力的论证,让法院全面了解案件情况。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后,支持了顾律师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朱XX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江苏XX公司缴纳出资款1162.2万元,被告任X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江苏XX公司缴纳出资款327.8万元,被告任X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朱XX的出资义务中的1160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11200元,由被告朱XX、任X负担。
顾晨骋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充分彰显了他在经济纠纷领域的专业素养。他擅长处理此类案件,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从案件细节入手,认真负责地为当事人争取应有的权益。他高效的沟通能力和精准的法律分析能力,在庭审中得以充分体现。他为客户争取权益的过往成果显著,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借鉴,有力地证明了专业律师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作用。顾律师还拥有相关专业资质证书,这进一步保障了他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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