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伟律师如今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兼副主任律师。多年来,他深耕刑事业务领域,积累了深厚的法学理论底蕴与丰富的实务经验,是刑事领域实力强劲的专家。他的执业范围十分广泛,涵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以及刑事合规等多个关键维度。
孙律师成功办理了不计其数的刑事案件,其中不少案件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重大社会影响,还有涉及高级别领导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案情错综复杂的疑难案件。在这些极具挑战性的案件中,他凭借出色的辩护策略与严谨的工作态度,多次为当事人取得了不起诉、缓刑、罪轻以及二审改判等优异结果,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期间的赵XX案为例。当时,赵XX与他人合作从境外进口蔬菜粉原材料并贴牌销售,陈X从赵XX处购买后发现蔬菜粉含西药止疼成分并报案。2022年10月,赵XX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孙伟伟律师接受委托后,细致查阅卷宗。他敏锐地发现,证明赵XX销售果蔬粉含西药成分的鉴定报告是陈X个人委托,案发后公安机关并未委托鉴定。而且赵XX的果蔬粉原材料经正规海关报关报检程序进口并已检验检疫,认定其主观上具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证据明显不足。
确定辩护思路后,孙律师指导陈X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撰写法律意见书提交给办案检察官,并多次进行深入沟通交流。检察官对他的观点极为重视,认为证据不足,案件被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然而,因补充侦查时扣押的果蔬粉已被销毁无法鉴定,重新移送检察院后仍缺乏关键鉴定报告,证明赵XX构成犯罪的证据严重不足。最终,2024年9月29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赵XX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不予起诉。
在办理食品药品类犯罪案件时,孙伟伟律师团队总结出了诸多核心辩护要点。首先是有毒、有害成分鉴定问题,要着重关注所鉴定食品与所销售食品的同一性,以及鉴定标准、鉴定人资质、鉴定程序是否合法等。其次是销售数额问题,需有严格的证据闭环来证明实际销售情况,无法证实的批次应从总销售金额中扣除。最后是当事人主观故意问题,直接参与生产人员一般明知食品问题,而对于非直接参与生产的生产者及销售者,其是否明知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成分是辩护的重点所在。
孙伟伟律师秉持“专业、尽责、务实”的执业理念,善于从复杂案情中精准提炼关键焦点,从而制定出恰到好处的辩护方案与应对策略。他卓越的业务能力与高度的责任心,不仅赢得了客户的充分信任,更在业界收获了广泛认可。他恰似一盏明灯,在刑事法律的道路上为当事人照亮前行的方向,坚定不移地守护着公平与正义。无论是面对怎样棘手的案件,孙律师都能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素养和强烈的责任心,为当事人全力以赴,成为刑事领域值得信赖的坚实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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