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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协议自动失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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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06 · 1717人看过
导读:竞业限制协议自动失效情形:其一,用人单位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请求解除,协议自动失效,因用人单位违约未支付补偿,赋予劳动者解除权合理;其二,竞业限制期限届满自动终止,期限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超二年,超期部分无效;其三,用人单位放弃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明确告知后协议失效,基于意思自治原则。
竞业限制协议自动失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竞业限制协议自动失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竞业限制协议自动失效情形主要有:一是用人单位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此情形下协议自动失效。因用人单位违约在先,未履行支付补偿义务,劳动者权益受损,赋予其解除权合理。二是竞业限制期限届满,协议自动终止。竞业限制期限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超出部分无效,期限满后劳动者不再受协议约束。三是用人单位放弃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明确告知后协议失效。基于意思自治原则,用人单位可自主决定是否要求劳动者履行该义务。

二、竞业限制协议要给补偿吗

竞业限制协议需给予补偿。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应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补偿的具体数额,法律未作统一规定,一般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若未约定补偿标准,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后,可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但月补偿额不得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竞业限制协议生效是在离职后几天内生效

竞业限制协议一般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生效,并非离职后特定天数生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后,协议成立,自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时生效,通常以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为标志。 劳动者离职后,需按协议约定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即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同时,用人单位应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可依法主张权益;若劳动者违反约定,需承担违约责任

在探讨竞业限制协议自动失效的情形包括哪些时,我们了解到了多种关键情况。比如用人单位不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达到一定期限竞业限制协议就可能自动失效。那么,除了这一常见情形外,如果竞业限制期限届满,协议自然也会失效。另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协议同样不再具有效力。你是否正面临竞业限制协议相关的困扰呢?若对竞业限制协议自动失效的其他细节、如何应对协议失效后的工作选择等问题存在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有效的解答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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