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怎么认定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认定,总体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
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不宜抚养情形(如患严重疾病等)的除外。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其意见。
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法院可予准许。
二、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给付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付标准如下: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若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此外,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进行调整。
三、离婚后子女探视权归属谁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探视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视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例如,探望方有吸毒、暴力倾向等不良行为可能危及子女安全或健康,法院可依申请中止其探视权。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随意阻止另一方行使探视权,否则,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障其探视权。
在探讨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怎么认定时,我们了解了诸多考量因素。但抚养权确定后并非一成不变。比如,随着孩子成长或双方情况改变,一方可申请变更抚养权。若一方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或不尽抚养义务对孩子不利等情况,法院会予以考虑。另外,非直接抚养方的探视权也需保障,这关系到孩子与父母的情感维系。你在离婚子女抚养权问题上还有其他疑问吗?比如探视权如何行使、变更抚养权的具体流程等。若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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