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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姻期间债务离婚后应什么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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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05 · 1903人看过
导读:夫妻婚姻期间债务离婚后承担分情况:共同债务按《民法典》,离婚时共同偿还,财产不足或归各自所有时,先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包括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及用于共同生活、经营的债务;个人债务如一方超出家庭日常所需且债权人不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方面的,离婚后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夫妻婚姻期间债务离婚后应什么承担

一、夫妻婚姻期间债务离婚后应什么承担

夫妻婚姻期间债务在离婚后的承担需分情况而定。 若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指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等;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债务。 若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如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离婚后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

二、夫妻婚姻期间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夫妻婚姻期间共同债务认定有以下规则: 1.共债共签: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在借款合同上签字。 2.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像日常买菜、子女教育费等支出产生的债务。 3.债权人举证: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认定为共同债务。例如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 否则,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

三、夫妻婚姻期间女方单独买房算谁的

夫妻婚姻期间女方单独买房,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财产通常为共同共有,即便房产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若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存在特殊情况,若女方用其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若女方父母出资为女方购买,且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登记在女方名下,也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在探讨夫妻婚姻期间债务离婚后应如何承担这个问题时,我们知道了债务性质不同承担方式各异。那后续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如果一方在离婚后发现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还有未被知晓的债务,该如何处理呢?还有,若债权人在离婚后才主张婚姻期间的债务,另一方又该如何应对?这些都是很现实且关键的问题。要是你对夫妻婚姻期间债务离婚后的承担问题,或者上述拓展问题存在疑问,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全面剖析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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