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属于认罪认罚不起诉的情形
依据《刑事诉讼法》,认罪认罚不起诉情形如下:法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承认指控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若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情形,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依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作出不起诉决定。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即便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但证据达不到起诉标准,也适用此情形。
二、哪些属于认罪认罚不从宽情形
依据《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情形认罪认罚一般不从宽:
一是犯罪性质恶劣、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严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认罪认罚,但不足以从轻处罚的,可不从宽。比如严重暴力犯罪致人死亡且手段极其残忍,即使认罪认罚,也可能不予从宽。
二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但利用认罪认罚规避法律、逃避处罚,不能从宽处理。例如为掩盖其他犯罪事实而假意认罪认罚。
三是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而其他主犯拒不认罪,罪行严重的,对认罪认罚者从宽时应从严把握。
四是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检察机关提出轻缓量刑建议,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而调整,被告人拒不接受调整后的量刑,不再从宽处罚。
三、哪些属于认罪认罚不从宽的情形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认罪认罚通常不从宽:
1.犯罪性质恶劣、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严重,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认罪认罚,但不足以从轻处罚的。比如严重暴力犯罪中手段极其残忍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案件。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认罪认罚逃避法律制裁,认罪认罚不具有自愿性、真实性。例如为了获得取保候审而虚假认罪。
3.恶势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首要分子、主犯。这类犯罪组织危害性大,其首要分子和主犯往往起关键作用,即便认罪认罚也可能不从宽。
4.累犯、惯犯。他们主观恶性较大、再犯可能性高,司法机关可能对其从宽幅度严格把握或不予从宽。
当探讨哪些属于认罪认罚不起诉的情形时,这背后涉及到多方面的考量。比如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能会适用认罪认罚不起诉。还有一些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且符合特定条件的,也在该范畴内。你是否对认罪认罚不起诉的具体情形存在疑问呢?例如对于一些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该制度的边界、适用该制度后对个人后续生活的影响等。若还有困惑,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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