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与交通事故的赔偿可以兼得吗
在我国,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兼得。
依据法律规定,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的职工,除医疗费等费用外,其工伤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并不冲突。比如交通事故中,若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既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又可向侵权人主张交通事故赔偿。
对于医疗费,遵循“填平原则”,一般不能重复赔偿。但像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交通事故中的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两者并不排斥,职工可以分别向社保基金、用人单位和侵权人主张。所以,除了已获赔偿的实际支出费用外,职工能同时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的相应赔偿。
二、工伤与交通事故医药费由谁支付
在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的情况下,医药费支付规则如下:若交通事故由第三方造成,先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即第三方支付医药费。若第三方逃逸或无法承担,可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之后工伤保险基金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若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可申请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经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保险基金将按规定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等。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再由用人单位偿还。
三、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赔偿能同时获得吗
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时,部分赔偿项目能同时获得,部分则不能。
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除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重复赔偿项目外,劳动者可兼得其余赔偿。医疗费等费用遵循填平原则,不能重复获赔。
劳动者可先主张交通事故侵权赔偿,再主张工伤赔偿。在主张赔偿时,需收集好相关证据,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诊断证明、劳动合同等,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当探讨工伤与交通事故的赔偿是否可以兼得时,这其中涉及到诸多法律细节。首先,在大多数情况下,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是可以兼得的。但具体操作并不简单,比如在申请赔偿的流程上,需要分别按照工伤认定和交通事故理赔的程序进行。而且,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也有所不同。工伤赔偿侧重于保障职工因工作受伤后的权益,包括伤残津贴、停工留薪期工资等;交通事故赔偿则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如果您对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兼得的具体情形、申请步骤或赔偿计算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清晰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详尽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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