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能否协议免除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可以协议免除共同债务,但该约定仅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对抗债权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夫妻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承担方式,若约定免除一方对共同债务的偿还责任,只要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就对夫妻二人有效。
然而,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后,可依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所以,离婚协议对债务的免除约定,不影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夫妻双方在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夫妻离婚时财产分配遵循以下原则:区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可根据意愿协商分配比例、方式等。若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抚养子女一方可能适当多分;若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行为,另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分割财产时也会酌情照顾无过错方。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依法予以保护。
三、夫妻双方在什么情况可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双方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情形不同: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当探讨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能否协议免除共同债务时,答案是不能。因为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即便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有免除约定,也不能对抗债权人。比如,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偿还全部债务。那要是一方偿还后,对于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的部分该如何处理呢?这就涉及到向另一方追偿的问题。如果在这方面你还有其他疑问,比如追偿的程序、证据要求等,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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