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外执行再犯罪一定要坐牢吗
监外执行期间再犯罪,通常要收监坐牢。
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若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或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应当及时收监。监外执行期间再犯罪,属于严重违反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
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又犯罪的,会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一般而言,会被重新收监,在监狱等场所服刑,以保障法律的严肃性和司法秩序。
二、监外执行再犯罪怎么判
监外执行期间再犯罪,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首先,监外执行期间犯新罪的,应当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通知原执行机关。
对于罪犯,会撤销其监外执行决定,将罪犯收监执行剩余刑期。同时,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也就是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有三种情形,若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又犯新罪的,应先减后并。
例如,甲前罪余刑3年,新罪判2年,可能就会在3-5年区间量刑。
三、监外执行再犯诈骗金额40万判几年
监外执行期间再犯诈骗罪且金额达40万,应按数罪并罚原则处理。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40万属于“数额巨大”。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方式,在此期间再犯罪,需将前罪未执行的刑罚与新犯的诈骗罪所判处的刑罚,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数罪并罚时,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所以最终量刑要综合考虑前罪剩余刑期和诈骗罪量刑,可能在三年以上,但具体判罚还需结合案件具体情节,由法院依法裁量。
当探讨监外执行再犯罪是否一定要坐牢时,这其中存在多种情况。首先会对新罪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若新罪被判定需判处实刑,那么会将新罪刑罚与原判剩余刑罚数罪并罚,这种情况下很可能会被收监坐牢。而且在司法实践中,监外执行期间再犯罪,表明犯罪人并未真正改过自新,社会危害性依然较大,司法机关会秉持严肃态度处理。若你对监外执行再犯罪后的具体法律流程、量刑标准等还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帮你消除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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