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认定必须满足哪三个条件
工伤保险认定通常需满足“三工”条件:
一是工作时间。指在单位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内,以及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加点时间等,在此时段内发生事故伤害可能符合认定条件。
二是工作场所。涵盖职工日常工作的地点,以及因工作任务需要而前往的相关区域,如外出办公地点等。
三是工作原因。即事故伤害是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导致,包括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执行领导交办事项等与工作相关的原因。
不过,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只要同时符合上述“三工”条件,且不存在排除情形,就有较大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二、工伤保险认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保险认定主要遵循以下标准: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工伤。
三、工伤保险认定六大误区是什么
工伤保险认定六大误区如下:
1.没签合同就不能认定:劳动关系以事实为依据,没签合同但有劳动事实,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仍可认定工伤。
2.只有在工作时间受伤才认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也属工伤。
3.违法受伤不认定:职工虽存在违反单位规章等行为,但并非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自杀,仍可认定。
4.单位不申报就无法认定:用人单位未申报,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自行申报。
5.康复治疗费用不报销:工伤职工到协议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规定可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上下班途中只有机动车事故才认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都可认定。
工伤保险认定必须满足的三个条件至关重要。首先是工作时间,即在规定的工作时间段内。其次是工作场所,涵盖单位内及与工作相关的外出地点等。再者是工作原因,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伤。了解这三个条件后,若您对工伤保险认定还有更深入的疑问,比如在工作时间外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伤能否认定,或者在出差途中因意外受伤但与工作联系不那么直接时该如何判定等问题。别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消除您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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