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缓刑期从什么时候算起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这里的“判决确定之日”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上诉、抗诉期满后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缓刑期从此时起算;若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经二审维持原判后,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缓刑期从二审判决宣告之日起算。
需注意,在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因为羁押是剥夺人身自由,而缓刑是对犯罪分子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并非剥夺人身自由,两者性质不同。
二、缓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判决确定之日”指的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是一审判决,被告人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生效;若提出上诉或抗诉,经二审维持原判后,二审判决宣告之日生效。
例如,甲因犯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甲未上诉、检察院也未抗诉,上诉、抗诉期满后该判决生效,那么这缓刑一年就从上诉、抗诉期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此提醒,缓刑期间需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可能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三、缓刑期从什么时间起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这里的“判决确定之日”指的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若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那么上诉、抗诉期满后判决生效,缓刑考验期自此开始计算。要是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检察院提出抗诉,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因为羁押是剥夺人身自由,而缓刑是对犯罪分子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二者性质不同。
当探讨缓刑期从什么时候算起执行时,这涉及到一系列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流程。缓刑期的起算并非简单的一个时间点,而是与判决生效等环节紧密相连。比如判决宣告缓刑后,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限。而且在缓刑执行期间,还有诸多规定需要遵守,如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等。若你对缓刑期的起算、执行期间的具体要求,或者缓刑相关的其他法律问题存在疑问,不要错过寻求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缓刑期执行的相关事宜,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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