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是否包括拘留的37天
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不包括拘留的37天。
在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拘留和逮捕是不同的强制措施,有各自独立的期限规定。拘留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措施,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决定,这就构成了最长37天的拘留期限。
而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等。所以二者期限相互独立,互不包含。
二、逮捕后的侦查期有多长时间
一般情况下,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三、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两个月该怎么计算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两个月从逮捕执行之日起算。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该期限计算是连续的自然日,涵盖工作日和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如果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在计算过程中,如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当我们探讨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是否包括拘留的37天时,这涉及到复杂的法律规定。在实际情况中,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是独立计算的,拘留的37天主要是针对拘留期限及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但需要注意的是,整个刑事诉讼过程是连贯的。如果在拘留期间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等情况,侦查期限可能会相应延长。对于逮捕后的侦查期限的具体计算方式以及与拘留37天之间的关联细节,你是否还有疑问呢?若想进一步深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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