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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怎么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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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7094人看过
导读:1、由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委托人向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要求。2、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查,看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存在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如何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怎么解除?

取保候审需要有资格的人向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或法院提出申请,在审查了条件之后,才会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当然日后取保候审也是有解除的一天,那么取保候审怎么解除呢?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取保候审怎么解除

取保候审的解除大概有三种情形,一是因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解除;二是因变更其他强制措施而解除;三是因届满而解除。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解除取保候审应当由原决定的司法机关作出,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两高、两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规定,在侦查或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时,受案机关得在7日内决定继续取保候审,或者变更保证方式或强制措施;继续取保候审的得重新决定。

第23条又规定,原决定机关收到受案机关的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应当立即办理解除取保候审手续,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或变更保证方式的,原取保候审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

但在司法实践中不少司法机关只作决定不管解除,主要表现为:案件由一程序进入到另一程序,受案机关对原取保候审决定变更强制措施,往往不通知原决定机关予以解除;有的原决定机关接到受理机关的通知后,不办理解除手续;也有取保候审届满后,决定机关既不办理解除手续,也不变更强制措施,听之任之,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方面是因为办案机关怠于执行,执法不严;另一方面也确实存在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够合理、不太科学的问题,导致司法机关执行不方便。

二、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办理取保候审,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也可以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夫、妻、父、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以及侦查阶段聘请的律师或者审查起诉之后委托的辩护人,向司法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即填写取保候申请表。在侦查阶段,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在审判阶段,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上文中,小编具体为大家带来了取保候审办理和解除的内容,根据以上内容可以知道,解除取保候审的也是有条件限制的,包括因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因变更其他强制措施以及因届满而解除。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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