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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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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6150人看过
导读:原告:被告:法定代表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原告郭某某与被告江苏某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经济补偿金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李某某独任审判。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郭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内容有哪些

我们知道,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但是有时候,用人单位不仅要支付补偿金,还须支付其他赔偿。那么,用人单位的赔偿内容包括哪些呢?律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阅读。

1、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5、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1)退休;

(2)患病、负伤;

(3)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4)失业;

(5)生育。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经济赔偿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用人单位经济赔偿的内容包括: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一个月工资、赔偿金等。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可以随时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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