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内给子女的钱离婚后能要回去吗
婚内给子女的钱离婚后能否要回,需分情况判断。若该钱款赠与子女并已完成交付,通常不能要回。根据《民法典》赠与合同规定,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赠与人一般不能撤销赠与。
但存在特殊情形,若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如果婚内给子女钱并非赠与,而是暂时交由子女保管,离婚后可要求返还。不过,主张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款项性质并非赠与。
二、婚内给子女钱离婚后能以何种理由要回
婚内给子女钱,离婚后要回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该款项是对子女的赠与,且已交付完成,一般不能随意要回。因为赠与行为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完成,赠与人通常不能撤销。
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当时给钱是为了特定目的,如为子女购买房产等重大支出,而该目的未实现,或者给付方因给付导致自身生活陷入困境等,在有充分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尝试通过诉讼要求返还。不过这种情况相对复杂,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审查判断。总之,单纯以一般理由要回婚内给子女的钱较难得到支持,需有合理且充分的法律依据。
三、婚内给子女钱离婚后能以什么理由要回
婚内给子女钱,离婚后要回需视具体情况。若该款项是以子女名义接受赠与,且明确是对子女个人的赠与,比如明确表示是给孩子买房产等特定用途,一般不能要回。
若这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给子女,另一方可以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要求要回。比如一方背着另一方将大额存款转给子女用于投资等。
但如果是基于日常生活开销给子女的钱,视为对子女的抚养支出,通常难以要回。总之,要回婚内给子女钱的理由主要围绕财产性质、赠与目的及是否侵犯另一方财产权等方面,需根据具体事实和证据来判断。
当探讨婚内给子女的钱离婚后能否要回去时,这其中涉及诸多考量因素。若这笔钱是明确赠与子女且已交付完成,一般情况下难以要回。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当时赠与是基于特定条件,而条件未达成,或者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一方能单独决定赠与的,那就另当别论。要是对婚内给子女钱的性质、能否要回等问题还存疑问,不要错过获得清晰答案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依据具体情况为您详细剖析,让您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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