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银行卡怎么认定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银行卡主要从以下方面判断:
首先,看开户时间。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开户,卡内资金来源若无法证明为一方个人财产,一般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看资金来源。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存入的银行卡,属于共同财产账户。比如婚后夫妻一方工资卡,工资属于共同财产,该卡也涉及共同财产认定。但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存入的银行卡,属个人财产账户。
最后,夫妻可通过书面协议约定银行卡内财产归属,有约定从约定。
二、夫妻共同财产债权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权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若无特殊约定,归夫妻共同所有。债权若在婚姻期间形成,通常符合这一特征。
例如,夫妻一方在婚姻中借钱给他人形成的债权,若无特别约定该债权仅属一方,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若债权明确是一方基于人身损害获得赔偿形成的债权等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债权,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怎么算
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份额均等。依据《民法典》,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等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原则上平均分配。
但特殊情形下份额会有不同:一是双方有婚内财产协议,按协议确定份额;二是考虑贡献因素,如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还贷,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分割时会考量出资情况;三是照顾特殊方,如一方生活困难或抚养子女,可适当多分;四是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在了解夫妻共同财产银行卡怎么认定之后,我们来拓展一下。比如,若一方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银行卡内的资金,这种行为该如何处理呢?首先,未经另一方同意的转移行为是可能被认定无效的。并且,受损方有权要求追回被转移的财产。另外,如果在离婚时发现一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银行卡资金的情况,在财产分割上,这一方可能会少分甚至不分。你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银行卡相关事务时,是否遇到过类似疑惑呢?要是对转移财产的认定、追回方式或者离婚时财产分割等问题还有不解,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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