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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务如何认定,要共同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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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10529人看过
导读: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原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的规定,夫妻一方借款只要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未直接借款一方就要对该债务承担还款责任。离婚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离婚债务如何认定,要共同承担吗

关于夫妻在离婚时的债务,法律要求是必须要进行处理的,但是这个离婚债务包括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需要先对离婚债务进行认定后,才能作出处理。那么对离婚债务该如何进行认定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债务如何认定

执行中,对所涉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执行机构首先应依执行依据中的认定作出判断。执行依据中没有对债务性质作出明确认定,申请执行人未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包括原配偶,下同)为被执行人的,按被执行人个人债务处理。

执行依据中没有对债务性质作出明确认定,申请执行人主张按被执行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并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机构应当进行听证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应当认定为被执行人个人债务的,作出不予追加决定;

(二)须另行诉讼确定债务性质的,作出不予处理决定;

(三)除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和执行中不直接判断债务性质的情形外,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裁定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

离婚债务如何认定,要共同承担吗

二、离婚债务要共同承担吗

这种情况要具体分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离婚时,离婚债务另一方不进行承担。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等事宜,而只是用于个人的事件上,另一方也没有承担的义务。如果在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用于改善夫妻共同生活条件、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事宜上,夫妻离婚时应共同承担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债务如何认定,要共同承担吗

现实中,区分离婚债务当中的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主要就是为了能够在离婚分割时知道哪些是需要由夫妻共同承担,而哪些则不需要。一般来讲,要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就要由其双方共同承担,并且承担的是一个连带清偿责任。律图小编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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