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善意取得是否构成侵权
善意取得一般不构成侵权。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受让人,若受让人受让时是善意、以合理价格转让且完成登记或交付,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所有权。
从法律规定看,原所有权人因他人善意取得而丧失权利,但这是法律基于维护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的考量而作出的制度安排。此时原所有权人不能向善意取得人主张返还原物,而是可向无权处分人请求损害赔偿。
善意取得人基于善意且符合法定条件取得财产,其行为无主观过错,不满足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所以通常情况下,善意取得不构成对原所有权人的侵权。
二、善意取得是怎么规定的
善意取得是物权领域的重要制度,《民法典》第311条有相关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但符合下列情形,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动产所有权:一是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动产时是善意;二是以合理价格转让;三是转让的不动产或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善意取得所有权后,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此外,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述规定。善意取得旨在保护交易安全和善意第三人利益,平衡原所有权人与善意受让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三、善意取得是否能够在股权转让中适用
善意取得可在股权转让中适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处分权人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股权转让给受让人的,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股权:一是受让人受让该股权时是善意;二是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是转让的股权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受让股权构成善意取得的,原股权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股权,只能要求无处分权人赔偿损失。但如果存在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等情形,则不构成善意取得。这一制度旨在保护交易安全与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稳定。
当探讨善意取得是否构成侵权时,我们知道善意取得在符合法定条件下不构成侵权。但在实际情况中,围绕其还存在诸多值得思考的地方。比如善意取得后的财产归属确定后,原所有权人如何主张权利。又或者在交易过程中,若第三人并非完全善意,其行为又该如何认定。这些问题都与善意取得是否构成侵权紧密相关。若你对这些围绕善意取得的相关问题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解答,助你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与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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