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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加班工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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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23937人看过
导读:工资发放与约定的数额相等,那么工资基数就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 等项目。绩效与工资是错月发放,那么应合计两部分。计件工资,按计件单价乘工作时间作为基数。年薪制,按照月平均计算。计算好的基数,我们只要按照工资的150%(晚上加班),200%(双休日加班),300%(法定假日)计算就可以了。
如何确定加班工资基数

加班工资就是指劳动者在周末或者节假日或者在劳动时间以后付出的工作时间应得到的工资加班的工资计算要基于加班工资的基数,那么如何确定加班工资基数,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的了解吧。

一、 计算日工资与小时工资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乘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加班工资需根据日工资基数或小时工资作为基数来计算。而“工资”本身是一个大的概念,一般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奖金、补贴、提成等等,国家尚未明确规定哪些项目应计入加班工资基数,哪些项目可不计入加班工资基数。因此各地劳动仲裁的结果也不一致。合理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应当只包括标准工作时间工资,而类似于“销售提成”、“业绩奖金”这种根据实际业绩和表现才能核算出的薪酬项目,不应当计入加班工资基数。理由是,加班工资的性质是一种工时薪酬,与工时没有必然联系的工资科目不应当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广东等地方的司法适用意见已经明确认可了这种观点。

HR应当查询当地的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按照当地规定和政策执行。以《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为例,职工的工资基数,应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4) 依照前述规定确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各种假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可见,首先应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本人工资标准来确定职工日工资基数和小时工资基数。假设企业不在劳动合同里约定明确的工资标准,是否对企业有利呢?从上述规定看,这样做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因为劳动者通常不难证明自身的实际应得工资。从工资卡的对账单或工资条上就可以查明实际工资,而工资卡对账单或工资条上往往还包含了提成、奖金等很多项目,所以存在把工资基数认定得更高的风险。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可以更巧妙地设计薪酬结构,在劳动合同里只约定较低的标准工作时间工资(多称为“基础工资”或“基本工资”),这样就可以降低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工资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不违法。

我相信大家在阅读了上述的文章之后都应该知道如何确定加班工资的基数了吧,感谢您阅读由律图的小编为您带来的相关文章,如果大家在工资福利方面需要律师的帮助,欢迎您委托我们律图网站为您找寻专业的律师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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