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武汉李红丽律师,是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积累了扎实的从业经验。她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硕士学位,拥有工科与法学双重教育背景,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对现行重要法律法规烂熟于心。
李红丽律师专注于民商事案件代理,尤其在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公司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她始终秉持“敬业、精业、勤业、乐业”的理念,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她以优质服务闻名,为顾问单位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收获一致好评。积极投身送法下社区活动,免费为市民解答法律难题,广受社会称赞。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时,凭借专业能力为企业规避法律风险,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凭借“热心、细心、精心、耐心”的服务标准,赢得顾问单位和广大委托人高度认可,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专家。
曾有一家企业面临合同纠纷,损失可能高达数百万。武汉李红丽律师接手后,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制定了精准的诉讼策略。经过艰苦努力,成功帮助企业挽回损失,企业负责人对她赞不绝口。无论是复杂的公司纠纷,还是个体的婚姻家庭问题,武汉李红丽律师都能凭借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为您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选择武汉李红丽律师,就是选择专业与放心。
二、经典案例
案件背景:李X于2021年4月入职深圳某科技公司,在职期间,公司存在不合理规定,将每月第一周周六的学习日不算作加班,即便当日安排了新员工集训或跨部门专题培训等工作内容。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李X参与了17次此类学习日活动,均未作加班审批,且经审批的休息日加班时长156.50小时,公司仅调休156小时,剩余0.5小时未调休。李X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学习日加班工资,却被仲裁委以未经审批不视为加班驳回,不服的他提起诉讼。
律师介入: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接手此案后,初步研判认为,虽然公司制度规定学习日未经审批不视为加班,但打卡记录能证明加班事实存在。律师深入研究公司制度与加班证据,发现公司制度与法律相悖。
办案过程:律师凭借对劳动法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的深入钻研,收集、整理关键证据,包括打卡记录等,以证明李X在学习日的加班事实。在法庭上,律师指出公司在休息日安排“学习日”属于工作安排,未审批不能否定加班事实,且公司未举证调休情况。
案件结果:最终,法院审理认为公司在休息日安排“学习日”属于工作安排,未审批不能否定加班事实,且公司未举证调休情况,判决深圳某科技公司向离职员工李X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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