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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方式

时间:2026-03-22 20:39:10 浏览:34050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从受让的主体上,可以分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且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属性,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法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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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方式

1.交换宅基地使用权

交换宅基地使用权,在法律上即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当事人之间以交换意思表示为特征,将相互享有使用权的宅基地进行交换,双方之间互找差价或者不找差价的合同行为。

2.转让宅基地使用权

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去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由他人支付价款的法律行为

3.租赁宅基地使用权

租赁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去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以租赁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法律行为。

4.入股方式转让宅基地使用权

以入股的方式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去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并获得股息的行为。

5.赠与

赠与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去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以作业方式转让给他人,他人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行为。

综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有:一是交换宅基地使用权,二是转让宅基地使用权,三是租赁宅基地使用权,四是入股方式转让宅基地使用权,五是赠与。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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