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怎么不起诉
寻衅滋事若要不起诉,需满足一定条件。从法律角度看,若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可不起诉。例如,只是偶尔一次轻微的挑衅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且社会危害性较小。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也不应再起诉。比如该寻衅滋事行为发生多年,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此外,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也不再追究刑事责任而不起诉。若属于上述情况之一,检察机关会综合考量后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具体是否不起诉,需由检察机关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决定。
二、寻衅滋事怎样判断是否构成犯罪
判断寻衅滋事是否构成犯罪,主要依据行为及情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根据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犯罪: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情节恶劣”“情节严重”等有具体衡量标准,如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以上轻伤或二人以上轻微伤、多次追逐拦截他人等。对于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的,需结合行为造成场所秩序混乱的程度判断。判断时需结合主客观方面,主观上要有寻衅滋事故意,客观上实施上述行为且达到相应情节要求。
三、寻衅滋事怎样算成立
寻衅滋事的成立需符合相关构成要件。从主体看,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是故意,通常是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
客观上,实施了以下行为之一可认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同时,需侵害社会公共秩序这一客体。例如在商场随意殴打他人致多人围观、交通堵塞,或多次强拿摊贩商品等情况,一般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符合上述条件,寻衅滋事即成立,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在探讨寻衅滋事怎么不起诉这个问题时,需要明确多种情形。比如犯罪嫌疑人可能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况;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还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另外,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也可能导致不起诉。若你对寻衅滋事不起诉的具体条件、适用情形等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准确法律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帮你消除困惑,明晰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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