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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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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8859人看过
导读:不管哪一方起诉,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均有权管辖。原则上在定居国起诉。除非定居国不受理(以必须在中国法院起诉为由,可以在中国起诉。分两种情形:如在国内结婚的,则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如在国外结婚的,则在一方原户籍所在地或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

涉外离婚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涉外离婚和普通离婚一样向当地法院起诉吗?涉外离婚应该向那个法院起诉?律图小编整理了律师的回答为您答疑解惑,请阅读下文了解。

网友提问:

你好,律师,我和现在的丈夫是英国人,我们因为某些原因不能再在一起生活了,现在我想起诉离婚,想咨询一下涉外离婚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律师解答

(一)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二)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我国法院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具有管辖权: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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