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虚开专用发票超过二年不追究了吗
虚开专用发票并非超过二年就不追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犯罪经过一定期限不再追诉,但期限并非二年。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所以,虚开专用发票的追诉时效要根据犯罪情节对应的法定刑来确定,而非二年。
二、虚开专用发票二年后还会被追究吗
虚开专用发票可能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该罪的追诉时效期限根据犯罪情节而定。
一般情节的虚开专用发票罪,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年;情节严重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追诉时效是二十年。
如果虚开专用发票二年后案发,要看具体犯罪情节对应的法定最高刑。若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二年后可能已过追诉时效,一般不再追究;但若法定最高刑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年未过追诉时效,仍可追究;要是法定最高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二年肯定没过追诉时效,会被追究。需注意,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三、虚开专用发票二年后怎样不被追究
虚开专用发票二年后若想不被追究,有几种情况。首先,可能已过追诉时效。按照法律规定,犯罪经过一定期限不再追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追诉时效,根据情节轻重有所不同,若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十年等。如果虚开情节较轻,法定最高刑未达五年,二年后已过追诉时效,则不再被追究。其次,若在二年内司法机关对案件立案侦查,但因一些原因未能及时办结,之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所以,二年后是否被追究要综合具体案件的追诉时效规定及相关司法程序情况判断。
在明确虚开专用发票的追诉时效并非二年后,大家对于此类法律规定应该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但在实际生活中,可能还有人会问,如果涉及到虚开专用发票的共同犯罪,追诉时效该如何计算呢?或者在虚开行为发生后,过了一段时间才发现,期间有新的相关行为出现,又该怎么判断追诉时效呢?这些问题都与虚开专用发票的追诉时效紧密相关。若你对这些方面仍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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