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可以打给公司吗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否可打给公司,需视情况而定。
若用人单位已垫付相关费用,且职工与单位协商一致,工伤保险基金可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打给公司。比如单位先行支付了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经职工同意,基金打款给公司用于抵扣这些费用。
不过,按照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伤残的补偿,本质应支付给职工本人。若职工不同意打给公司,公司也无权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将该款项支付给自己。若公司擅自占有该补助金,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权,要求公司返还。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付给单位了怎么办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应赔付给工伤职工本人。若赔付给单位了,职工可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返还。
从法律角度看,单位此举侵犯了职工权益。协商不成,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申请仲裁时,需准备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相关证据,证明工伤事实及应得补助金数额。仲裁委经审理,若认定单位应返还,会依法裁决。若职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促使单位返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谁赔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该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之后工伤保险基金有权向用人单位追偿。所以,正常参保情况下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未参保则由用人单位赔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般是直接支付给工伤职工本人的,而不是公司。这是为了确保工伤职工能够及时、足额地获得这笔用于康复、生活等的重要补偿。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工伤职工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近亲属可以代其领取。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导致职工未能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那么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发放主体的更多细节,或者在领取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若你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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