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财产怎么样分配的
起诉离婚时,财产分配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是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原则,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平均分配。
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若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同时,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二、起诉离婚财产没有达成可以撤诉吗
起诉离婚时若财产分割未达成一致,原告可以撤诉。
撤诉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有权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诉讼。撤诉后,若之后还有财产分割等相关纠纷,可再次起诉。
需注意,撤诉一般应在法院宣判前提出。撤诉后,诉讼程序终结。若之后想再次起诉离婚及处理财产问题,需符合法定条件且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起诉讼。重新起诉时,法院仍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财产等问题进行审查和裁判。总之,起诉离婚财产未达成一致时原告有撤诉的权利,但要综合考虑自身情况及后续打算来决定是否行使该权利。
三、起诉离婚财产没判之前就要交费吗
起诉离婚时,案件受理费通常是在立案时就需预交。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所以,即使财产未判,立案时一般要先按规定预交受理费。如果原告在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未交纳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也应当在反诉期内预交反诉案件受理费。后续法院会根据最终判决结果确定双方最终应承担的诉讼费用比例,多退少补。
当涉及起诉离婚财产如何分配时,除了一般的共同财产均等分割原则外,还有很多细节需要注意。比如,对于一些特殊的财产,像知识产权收益,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明确可以取得,即使实际取得在离婚后,也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另外,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若您对起诉离婚财产分配中的具体财产认定、分割比例等还有疑问,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读,帮您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明晰权益,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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